9月30日,与往常一样,65岁的李炬英在巡视完各科室的病房后,回到市第三人民医院的精神科门诊室里,继续为正在候诊的病人看病。李炬英,这位目光矍铄,笑声爽朗的精神科医生,是与新中国共同成长进步的一代人,见证了我市卫生医疗事业的发展。
自1978年从广州医学院精神科临床医学毕业后,李炬英就一直在市第三人民医院工作,他自己笑称,就是“入院这么久,从来没有出过院”。36年里,李炬英辗转在医院的精神病区、门诊部、综合科等部门工作,已经到了退休年龄的他,如今依旧奋战在医疗工作的第一线,“我是经历过大饥荒和文化大革命的人,知道如今的幸福安定来之不易,现在我身体都很好,就自己申请延迟退休,能干多久就干多久。”
精神科医生越来越被社会认可
“精神科医生相对于其他专业的医生来说,是一项危险系数较高的工作,因为病人说不定什么时候就会发病,有时被病人打骂,还要忍气吞声”,在李炬英的记忆里充满了多次的惊心动魄。记得有一次,一对从新兴过来看病的夫妇,其丈夫是精神病患者。李炬英正帮其看着病,病人忽然发病,竟从裤袋里掏出一把一尺多长的锋利水果刀,直抵李炬英的胸口。李炬英临危不乱,继续慢慢安抚病人的情绪,最后病人乖乖地把刀交给李炬英保管。现在回想起这件事,李炬英还是有些后怕,“那时如果病人的刀真刺进来,后果不堪设想。”
精神科医生的工作十分辛苦,但社会认可度并不高,这也曾经是李炬英和他的同行们觉得很无奈的事。“上世纪80年代初,很多人都不认可精神科医生,觉得我总是和精神不正常的人打交道,自己也不正常。”李炬英告诉记者,从大家都带着有色眼镜看待精神科医生,到如今越来越多的人认识和相信精神科医生,这就是他实实在在感受到社会的一个大进步。
精神病人权利得到法律保护
精神疾病是一种“富贵病”,一般治愈的时间都比较长,花费自然也不少,上世纪90年代初期,很多家境并不富裕的农村家庭都习惯于将精神病患者囚禁在小房子里,如牲口一般对待。
2000年开始,国家启动了“精神病社区防治”项目,精神科医生开始从医院走进社区,把医疗送进精神病患者家里。也正是这样一次次走进社区的机会,让李炬英感受到了精神病患者遭受的不公平待遇,“即便是患者家属,有时候也没有正确对待他们。”让他印象深刻的是,有一次,医疗队去到怀集的某个村,发现有一个患者被其家属关在一个笼子里,每天就送一盆饭菜给他吃,“那个病人是重度的抑郁症,并没有伤害他人和自伤行为,可是却遭受到非人的待遇,看着让人心寒。”许多次,李炬英都尝试与患者的家属沟通,让患者尽快到医院进行治疗。
直到2013年5月1日,我国第一部规范精神障碍患者治疗、保障精神障碍患者权益和促进精神障碍者康复的法律——《精神卫生法》开始实施,让李炬英和他的病人看到了希望,精神病患者的权利开始得到法律的保护。
作为新中国的同龄人,说起对社会发展的变化,李炬英感慨不已:“以前总是担心吃不饱穿不暖,而如今不仅自己踏踏实实过日子,还可以安安心心为病人看病。”在他眼中,这些都是和平年代带来的美好事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