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肇庆市公安交警部门首次向社会公开曝光今年1至8月份在肇庆辖区驾车发生交通事故后逃逸致人死亡,被依法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身不得重新领取机动驾驶证的人员名单。
市交警支队副支队长陆达东表示,根据省公安厅交警支队的工作要求,目前我市正处于全面推进排查安全监管阶段,交警部门将对机动车辆以及驾驶人员加强监管,全力预防发生交通事故,特别是重大交通事故。此次公开曝光辖区终生禁驾名单,正是为了警示驾驶人员在行车过程中,提高安全意识,吸取被终生禁驾人员的教训,做到遵纪守法,安全出行。
据悉,这是肇庆首次公布终生禁驾名单。交警部门表示,暂时还没有定期公布终生禁驾名单的计划,但如果公布之后在社会教育方面作用明显,将继续沿用这种方式。
据了解,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构成犯罪的;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都将被处于终生禁驾。这次被公布的终生禁驾名单上共有11人,年龄最大的51岁,而年纪最小的两人仅23岁。
陆达东进一步解释,省公安厅交警有一套严格的交通违法处理系统,公安厅将会上传有道路违法行为人员的个人信息以及违法事迹,而机动车驾驶管理系统将锁定被终生禁驾人员不得申请驾驶证件以及驾驶。如果终生禁驾的人员怀有侥幸心理,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禁驾)期间驾驶机动车,将被视为无证驾驶机动车,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有关规定,处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如再次发生交通事故,构成交通肇事罪等犯罪行为,法院会在判决上从重处理。
一、哪些交通违法行为会被禁驾?
(一)禁驾两年的(即吊销驾驶证两年内不得重新申领)
1、驾驶拼装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
2、驾驶已达报废标准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
3、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发生重大事故,构成犯罪的;
4、将机动车交由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暂扣的人驾驶的;
5、驾驶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50%以上的;
6、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
7、对符合暂扣和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情形,机动车驾驶证被扣留后驾驶人无正当理由逾期未接受处理的;
8、驾驶人未取得校车驾驶资格驾驶校车的;
(二)禁驾五年的(即吊销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申领)
1、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
2、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
(三)禁驾十年的(即吊销驾驶证十年内不得重新申领)
醉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
(四)禁驾终身的(即吊销驾驶证终身不得重新申领)
1、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构成犯罪的;
2、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
二、被禁驾期间驾驶机动车有什么后果?
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禁驾)期间驾驶机动车,视为无证驾驶机动车,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有关规定,处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