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复核工作倡议书
尊敬的全市人民:
“蓝天、碧水、绿地、宁静、洁净”已成为国家环保模范城市的重要标志,也是我们所向往的居住环境。我市于2006年1月获原国家环保总局授予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称号,这是肇庆市被颁授中国优秀旅游城市、全国创建文明城市工作先进城市、国家园林城市、国家卫生城市称号之后,再次荣获的国家级殊荣。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已经成为肇庆的一个金字招牌,成为我市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载体,成为生态文明建设和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重要抓手,是一个城市价值和形象的体现,标志着环境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环境质量良好、城市环境基础设施齐全、市容清洁优美、生态步入良性循环的可持续发展轨道。【详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