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纪委通报6起近期查处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件:
一、市皮肤病医院违规发放购物卡、公款聚餐等问题。该院在2013年春节期间用公款聚餐,发放购物卡合计130700元,发放“开门利是”合计31770元。市皮肤病医院院长、党总支书记温某某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款被追缴。
二、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副调研员钟某违规操办女儿婚宴问题。2014年9月5日,钟某为女儿举办婚宴,婚宴的席数、参加人数及消费金额均超出事前向市纪委申报的范围,还邀请了单位部分同事和市直医疗卫生单位领导干部并收受礼金。钟某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并退缴违规收受的礼金。
三、市食品药品检验所使用公款送礼、违规发放购物卡问题。2013年中秋前夕,该所所长谢某授意财务人员购买一批购物卡用于单位送礼。当年春节前夕,该所还违规购买一批购物卡发放给干部职工。谢某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四、鼎湖区交通运输局航务管理站原副站长梁某某公车私用问题。2014年5月19日,梁某某被鼎湖区机关作风暗访组发现驾驶公车搭载儿子上学。梁某某被行政免职及取消2014年度评优评先资格,并责令退缴用车费用。
五、四会市贞山街道违规修缮办公楼问题。2014年5月,四会市贞山街道未按规定履行立项审批程序对原计生大楼进行除险修缮,四会市纪委责令街道党工委、办事处班子作出书面检查,对负直接领导责任的贞山街道人大工委副主任罗某某进行诫勉谈话。
六、德庆县卫生局违规摊派费用、公款购买特产送礼问题。2013年,德庆县卫生局以“筹资款”等名义要求下属医疗单位向该局上缴经费用于局机关日常开支,还多次使用公款购买特产送礼。时任德庆县卫生局党组书记、局长陆某某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通报强调,春节将至,全市广大党员领导干部要自重自警,吸取教训,不折不扣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格遵守廉洁从政(从业)规定以及节日期间各项纪律要求。各级党委(党组)要肩负起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领导干部尤其是主要负责同志要以身作则,加强教育监管,持之以恒反对和纠正节日歪风。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加大惩戒问责力度,坚持“一案双查”,既要追究当事人责任,也要追究有关领导的监管责任,并对顶风违纪问题一律通报曝光,营造从严从实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强大声势,使党纪国法真正成为不可逾越的“高压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