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了路虎新车,却无法入户,这让车主犯了愁。端州区工商行政管理局从2015年7月17日至2016年12月12日,陆续接到26宗针对某汽车销售公司的投诉,投诉内容均为购车已超过合约时间,该公司却不能提供所购轿车的手续,导致车辆无法登记入户,案件涉及金额达1717万元。昨日记者了解到,经该局介入调查处理,案件已成功调解。
2015年7月17日,端州区消委会接到消费者投诉,称其2015年6月25日在肇庆的一家汽车销售公司购买了路虎轿车,但是与该公司约定的半个月内提供购车手续的时间已过去,仍未见该公司提供,导致新车无法入户,影响正常使用。随后,又有类似投诉陆续发生,投诉主体一致,内容一致,涉及金额巨大,投诉时间具有连续性和跨度长的特点。这起群体性事件引起了端州区消委会的高度关注,于是立即成立小组,对事件进行调查。
“经了解,发现该公司自2015年7月17日以来资金出现了问题,出售的轿车手续抵押在银行没钱赎回。”端州区消委会副主任詹肇华告诉记者,该公司在投诉事件发生期间正将公司整体转让给新的公司,是合同违约还是欺诈消费者行为,需要深入调查取证。在2016年9月13日该公司未成功转让之前,消委会对期间产生的15宗投诉事件进行调解,双方达成了协议,投诉问题得以顺利解决,共为消费者挽回了经济损失919.8万元。
投诉事件并没有因此而结束。从消委会的统计数据看,从2016年9月13日至2016年12月12日,在该公司转让给新公司期间,上述类型投诉还有11宗,涉及金额797.2万元。“我们为了帮助众多投诉人及时解决投诉问题,采取立案手段,联合端州区工商经检执法机构对该公司采取宣传法律、法规教育与经检执法相结合的措施,使经营者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后,很快与消费者达成协议,最终于2016年年底前全部把消费者购置轿车的手续送还。”詹肇华指出,该案件可以说是合同违约,也可以说是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
“如果新公司不积极处理好这个问题,那将是涉嫌欺诈,面临严重的处罚。”詹肇华说,依据《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处罚办法》中的规定,涉嫌欺诈行为的要退一赔三,还要没收违法所得,处50万元以下的罚款。
通过这起案件,詹肇华提醒,消费者在购买贵重商品时要谨慎,一定要签订纸质合同,买车的手续合约要清楚。如果遇到这类侵权行为,可以到消委会投诉,或拨打12315投诉,还可以采取法律措施,向法院申请民事诉讼。对于经营者来说,手续是商品的一部分,在卖车前,应该保证手续整体完好无缺,保证商品有使用价值,遇到问题不能逃避,否则将会面临更加严重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