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肇庆市委关于省委第七巡视组反馈意见整改情况通报 |
2014-12-03 09:59:12 来源: 西江日报 作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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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省委巡视工作部署,省委第七巡视组于2014年6月13日至7月31日对我市进行了巡视。9月1日,省委巡视组对我市巡视工作进行了反馈,严肃指出我市在党风廉政、重点领域和重点项目、作风建设、干部选拔任用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并提出了整改建议。
市委高度重视省委巡视组的反馈意见,要求全市各地各部门从政治的高度深刻认识抓好整改工作的极端重要性,高度警醒、严肃对待、迅速整改、务求实效。市委书记徐萍华同志两次主持召开市委常委会议,专题部署整改工作,研究整改落实方案,分列为40项整改任务,逐项抓好整改落实。市委先后将省委第七巡视组《对肇庆市开展巡视检查工作的情况反馈》、市委《关于落实省委巡视组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以文件形式印发各地各部门,并将巡视组反馈意见向社会作了通报。市委办公室会同市纪委召开了整改任务落实情况专题督办会,推动整改落实。由市纪委、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组成3个联合督查组,深入各地、各相关部门督促责任单位抓紧做好问题整改落实,对不按要求进行整改的,严肃问责。
经过近2个月的整改,省委巡视组反馈的具体事项和问题陆续得到解决,其中,40项整改任务中的23项已立行立改,17项年内可以完成整改,整改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一、迅速查办案件线索和具体问题
对省委巡视组反馈的案件线索和具体问题,市纪委、市委组织部分别成立专项小组,逐项认真进行核查处理。
(一)逐件办理省委巡视组转交的信访举报件。省委巡视组向市纪委转交来信共56件(其中,非纪检监察业务4件),经梳理,目前已办结32件,其中,立案11人(其中县处级2人,乡科级及以下9人),移送司法机关5人,其余24件正在办理。
(二)进一步加大违法违纪案件查办工作力度。切实加强办案工作组织领导,充分发挥市委反腐败工作协调领导小组的作用,结合开展查办腐败案件体制机制改革,进一步突出纪检监察机关办案主业。市委常委会议已审议通过市纪委监察局内设机构调整方案。目前,市纪检监察机关办案力量已经达到总人数的60%以上。既坚决查处领导干部违纪违法案件,又切实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1—9月,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共接受信访举报2023件次;初核线索908件,同比提高27.17%;立案434件,同比提高47.12%。加大基层案件的查处力度,全市104个乡镇(街道)纪委立案189件,同比提高27.48%,乡镇办案率达100%。今年以来,已查处处级干部严重违纪问题17人。
二、切实加强重点领域和重点工程项目建设的监管
(一)以更大力度加强土地管理。进一步完善《肇庆市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划拨)制度》,公平公正设置土地出让条件,国有土地实行净地出让。积极推进国土资源管理制度改革,一级市场出让底价一律采取摇珠确定评估机构进行评估,规范市区土地使用权地价评估委托行为。及时更新基准地价。目前,端州、封开两县(区)新的基准地价已颁布实施,广宁、德庆、高要等县(市)的基准地价将在近期公布实施,其他县(市、区)的基准地价更新工作正在进行中。大力整治违法用地行为。从2014年8月15日开始,集中开展了整治违法违规用地和非法采矿专项行动,至9月15日止,整治行动共查处违法违规用地276宗,拆除地上建筑物12.7万平方米,复耕复绿133亩。
(二)严格规范政府投资项目管理。严格执行招投标规定,做好政府性投资建设项目招投标核准工作,从源头上杜绝规避招标行为。对未按照规定招投标问题逐一核实排查。注重举一反三,对全市政府性投资建设项目进行更大范围、更长时段排查。凡属必须进行招标的代建工程项目,严格依法面向社会公开招投标,相关参建单位通过公开招投标确定。严格执行《肇庆市人民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由市代建局全程跟进政府投资项目基本建设,严禁“边勘察、边设计、边施工、边招标”的“四边”工程。
(三)有效健全国有资产处置监管机制。严把国有资产处置审批关,严控交易环节,出售、出让、转让、变卖资产必须通过拍卖等市场竞价方式公开处置。对低价贱卖国有资产、化公为私等问题进行严肃处理。正在研究制订《肇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暂行办法》,进一步明确需进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交易的国有资产目录范围。不断完善市直行政事业单位物业资产租赁管理制度,进一步规范国有资产租赁行为和租赁收入管理。严格执行国有资产收入管理制度,确保市直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收入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
三、持续深入抓好作风建设
以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契机,以深入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为重点,加大力度整治“四风”突出问题,切实解决好涉及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
(一)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严控发文规格及数量,实行发文年度总量控制管理,切实精简文件简报。1—9月,以市委、市政府名义印发文件34个,同比下降35.8%。对全市各部门上报市委、市政府的109种简报资料和内部刊物进行全面清理,最终保留37种。科学统筹各类全市性会议,严格控制会议规模、规格和时间,更多地以套会或视频形式召开会议,切实提升会议质量和效率。1—9月,以市委、市政府名义召开全市性会议47次,同比下降14.5%。进一步完善重大招商推介活动报批制度,未经批准的招商推介活动一律不得举办。加大力度整治公款吃喝、出入“私人会所”、公款旅游、公车私用、违规打高尔夫球等突出问题。1—9月,全市共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问题24件,处理35人,其中给予党纪政纪处分16人;对21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和作风典型案件进行点名道姓通报曝光。中秋、国庆期间,市暗访组先后到各县(市、区)及市区周边50多家酒楼、餐馆,10余个风景点、水库等场所,对公职人员是否存在违规公款消费、公车私用、接受吃请等进行了明察暗访。
(二)认真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以燃煤污染治理、机动车污染防治、扬尘污染控制等三大领域为重点,大力开展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治理。截至10月17日,已有45条陶瓷窑炉生产线改用天然气,24条正在改造,87条停产;淘汰黄标车及老旧车辆4283辆;城区主次干道和重点路段加强了洒水和道路执法,共查处未盖帆布扬撒、超限运输、非法改装等泥头车违法案件1702宗。督促端州区政府和市直有关部门加快推进人民北路开通工作,北师大(珠海)肇庆附属学校已于8月底通过了消防、防雷、质监等部门的现场验收,于9月10日正式开学。
(三)健全纠治“四风”长效机制。认真落实《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及省的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进一步建立健全领导干部联系群众、公务用车、公务接待、会议费、差旅费、职务消费等制度。认真落实《关于推进“机关作风建设深化年”活动工作分工的通知》,落实责任,限期完成,深入开展机关作风深化年活动。积极探索加强对领导干部“八小时以外”监督的有效措施,落实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和重要工作、“八小时以外”重大活动报告制度。采取公布举报电话、设立举报信箱和领导接访等形式,认真受理群众对党员干部公款大吃大喝、公车私用、公款旅游等违反中央和省委、市委有关规定的举报。发挥社会监督作用,深入开展政务微博、网络问政、市民问政、作风民调等活动,促进机关和干部作风转变。截至10月29日,市网络问政平台点击数超550多万次,共收到问政贴6998条、回应6880条,回应率98.3%,有力推动解决了一批民生问题。
四、加强党政领导班子和党风廉政建设
以落实省委巡视组反馈意见为契机,进一步制定完善有关制度规定,加强党政领导班子建设,落实“两个责任”,坚定不移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
(一)加强党政领导班子建设。市委、市政府领导班子成员就践行党的群众路线,遵守廉洁从政规定,坚决反对“四风”突出问题,切实加强作风建设,通过《西江日报》、电视台、电台等媒体向全市人民公开作出“十项承诺”。深入贯彻民主集中制,严格执行《中共肇庆市委常务委员会议事决策制度》《中共肇庆市委员会全体会议议事决策制度》《肇庆市人民政府议事决策规则》等制度。对党政班子领导成员分工作了个别必要的调整。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委关于改进地方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政绩考核要求,科学设置指标权重,修改完善县(市、区)领导干部政绩考核评价体系和市直单位绩效考核办法,因地制宜,实事求是,避免片面追求经济发展数据。严格落实《中共肇庆市委常委会向全委会报告工作规定》《肇庆市党委委员、纪委委员对所在委员会常委会及其成员开展询问和质询实施办法(试行)》。健全和落实《肇庆市领导干部谈心谈话办法(试行)》。市委常委班子带头以整风精神开好民主生活会,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党支部的组织生活会,严肃认真地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自我批评不遮掩,敢于揭短亮丑,开展批评直奔主题,不搞穿靴戴帽,真正实现触及思想、提高认识、促进团结、推动工作的目的。
(二)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认真落实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拟制了《中共肇庆市委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意见》,正在征求各有关部门意见,拟于近期印发。准备出台的《肇庆市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制度》和《肇庆市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追究实施意见》将进一步推进“两个责任”的落实。深入开展领导干部述责述廉述德活动,9月28日召开的市纪委十一届五次全会,广宁县等3个县的党委书记和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等5个市直单位的党组书记向市纪委全会述责述廉述德,接受市纪委委员评议。印发《肇庆市廉政约谈制度(试行)》,由市纪委负责人分批对各县(市、区)党委、政府、纪委主要负责同志以及市直部门主要负责同志、纪检组组长(纪委书记)进行日常工作约谈。制定《肇庆市第一批党风廉政建设巡检工作方案》,分别对市民政局、市科技局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开展了巡检。
(三)加强廉政风险防控体系建设。加强廉政风险排查,按照《肇庆市推行政府部门权责清单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及清理、公开、监督3个子方案,逐项抓好分工落实。进一步优化权责清单的行政职权运行流程,细化规范行政裁量权。通过实行廉政风险电子防控、签订工程项目“双合同”、建立项目建设信用档案、加强项目建设信息公开、抓好风险防控教育培训、开展专项监督检查等办法,多措并举,加强对肇庆高新区、肇庆新区、粤桂合作特别试验区、广佛肇(怀集)经济合作区以及筹办第十五届省运会等资金集中的重点领域和重点项目廉政风险的防控。加强领导干部廉政教育,深入开展纪律教育月活动、警示教育活动、“廉洁肇庆行”主题系列宣传活动,完善“一县一基地”廉政教育网络,进一步增强党员干部廉洁从政意识,营造良好的反腐倡廉舆论氛围。
五、进一步规范干部选拔任用工作
围绕贯彻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加强学习宣传,抓好贯彻落实,建立健全从严管理监督干部的长效机制。
(一)严格贯彻落实《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切实抓好条例的学习贯彻,把《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纳入各级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和主要负责同志任职培训的必学内容,市委举办了学习条例专题会议,让领导干部熟悉干部选拔任用有关规定,严格按程序选任干部。在全市组织人事系统对《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等相关政策进行了再学习、再培训,严明组织人事纪律,增强了执行条例的自觉性和坚定性。强化对领导干部“德”的考核结果运用,科学设定正面评价具体指标和反向测评具体内容,提高考察针对性。严格任前审查,把好任职资格条件关,认真落实干部选拔任用有关事项报告制度。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整改工作,各县(市、区)和市直单位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情况进行深入自查,重点查找在选人用人上存在的突出问题。进一步整合干部监督力量,组织、纪检监察、公检法、编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审计、信访、安全生产、卫生计生等部门密切配合,齐抓共管,形成“大监督”工作格局。
(二)开展超职数配备干部专项整改工作。严格按照省委组织部《关于进一步做好超职数配备干部整改工作的通知》精神和统计口径,9月上旬,对全市处级干部配备情况进行了全面摸查,重新核定了超配干部基数,制定了整改目标、明确了完成时限。今年以来,全市共消化超配的处级干部27人。
(三)加大干部交流轮岗力度。按照有步骤推进交流轮岗以及“人岗相适”的原则,对在同一职位任职满10年的处级领导干部,分期分批进行交流轮岗。目前,已有13名处级领导干部交流轮岗。加大市直单位与县(市、区)之间、中心区与山区以及市直单位之间的干部交流力度。今年以来,全市共交流处级干部75人(次)。
六、下一步工作措施
我市整改工作取得的成效是初步的,是阶段性的,还需要常抓不懈、深入推进。市委将坚持目标不变、力度不减,以踏石留印、抓铁有痕的劲头,持续抓好整改落实,强化整改成果运用,推动建章立制,构建长效机制,努力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
一是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认真贯彻市委《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意见》,市党政领导班子主要负责同志带头履行好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责任,其他班子成员履行好分管责任。深入开展廉政巡检、廉政约谈和述责述廉述德活动,进一步健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通过科学考核和严格问责,促进各级党委(党组)和纪委(纪检组)履职尽责,确保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落到实处。
二是切实做好具体问题整改落实的收尾工作。对正在办理的24件省委巡视组转交的信访件,抓紧办结和落实。按照省委组织部《关于进一步做好超职数配备干部整改工作的通知》要求,抓紧推进超职数配备领导干部的清理消化工作,限期整改、消化存量,确保2至3年内完成消化任务。切实强化措施、落实整改任务,确保各有关事项按要求整改彻底,做到件件有着落。
三是继续保持反腐败的高压态势。深入推进从源头上防治腐败工作,认真落实我市《关于贯彻落实中央〈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3—2017年工作规划〉及省委实施办法的分工方案》,抓好65项任务的责任落实。推动党的纪律检查工作双重领导体制程序化、制度化,深化完善纪检监察机关与司法机关、有关行政部门的协作联动,加大案件查办工作力度。狠抓重点领域和重点项目大要案查处工作。集中开展工程建设、违法违规用地、非法采矿等专项整治统一行动。进一步提高案件核查数量和质量,力争实名举报核查率达100%,年结案率达90%。
四是严格贯彻落实《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坚持把《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纳入各级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和主要负责同志任职培训的必学内容,切实抓好条例的学习贯彻工作。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注重发挥党组织在干部选拔中的领导和把关作用,着力解决过度强调经济发展数据问题。严格任前审查,把好任职资格条件关,认真落实干部选拔任用有关事项报告制度。严格执行领导干部职务任期制度。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实施干部选拔任用全程纪实,对条例执行情况半年一自查、一年一抽查、两年一检查。对违反条例和组织人事纪律的跑官要官、买官卖官、说情打招呼等行为一律“零容忍”,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确保选人用人风清气正。
五是深入持久落实好中央八项规定。认真落实我市贯彻落实中央八项的实施意见,加强对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实施办法执行情况的督促检查。把作风建设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切实增强深入持久落实中央八项规定、推进作风建设的自觉性和坚定性。持续开展“四风”问题专项整治,坚决查处公款吃喝,无明确公务目的的学习、交流、考察、调研等活动,以及以公务差旅为名的变相旅游等行为。加强办公经费、公务接待、公务用车管理,严禁公车私用、公务接待超标准现象;严格控制会议规格、规模、数量和时间;严格控制发文规格、数量。切实把执行中央八项规定作为常态化工作,同督促领导干部加强廉洁自律、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突出问题等工作紧密结合,一同部署、一同检查、一同落实,以作风建设的实际成效取信于民。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758—2221014,邮政信箱:肇庆市端州区天宁北路80号肇庆市纪委,邮政编码:526040(信封请注明:对肇庆市委关于落实省委第七巡视组反馈意见整改情况的意见建议),电子邮箱:zqjwdl@163.com。
中共肇庆市委
2014年12月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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