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系统原是教书育人的一方“净土”,然而近年我市教育系统违纪违法案件一再发生。据统计,2012年至2014年7月,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共查处教育系统违纪违法案件71件,给予党纪政纪处分51人,追究刑事责任11人,涉案金额达1188.69万元。
案件回放
近年发生在教育系统的商业贿赂案件,主要领导、分管领导涉案较多,部分人员涉案金额在十万以上,甚至在百万以上。如四会市教育局原局长林金德在学校新增学位建设工程、危房改造工程建设、教学设备采购过程中,收受项目承包商贿赂人民币109.5万元、港币17.3万元;怀集县教育局原局长植文在中小学教辅材料征订、旧办公楼商铺出租过程中,非法收受他人财物60.5万元等。
从发案环节来看,基建维修、教辅征订、物资采购、后勤管理等成为腐败“重灾区”。如林金德在任四会市教育局局长期间,利用职权控制“创强”校建工程,先后插手四会中等专业学校、华侨中学等基建工程,收受不法建筑商巨额贿赂。2012年至2014年上半年,全市共查处教辅教材征订中收受回扣的违纪案件24件,处理24人,其中4人被追究刑事责任,涉案金额达272.83万元。
教育收费、物资采购和后期管理不规范,也为腐败制造“机会”。2012年至2014年上半年,全市共查处在物资采购过程中收受贿赂违纪案件7起,处理6人,其中3人被追究刑事责任。2012年高要市实验中学在未完成招生计划的情况下,违规招收择校生149人,共收取择校费171.3万元、捐资助学费37.5万元,曾引起民众关注。
案件警示
造成教育系统违纪违法案件频发的因素是多方面的,既有违纪者自身的主观原因,也有制度不完善、监管不力等方面的客观因素。
为人师表更应洁身自爱 防止走入思想误区
林金德在悔过书中写到:“有些商人,你没有帮过他,他为什么会给好处你,难道他嫌这些钱咬手吗?不是!他们是在放长线钓大鱼,搞感情投资,希望你利用手中的权力,下次为他争取更多更大的利益”。有的教育工作者,以为教育事业作出了贡献自居,私欲膨胀,逐渐走入思想误区,也有些人存在法不责众心理,认为“回扣”等只是隐性收入,掉以轻心。因此,作为教育工作者,更应洁身自爱,更应加强廉政风险防范教育,防止别有用心的人用金钱等腐蚀自己的思想,不应做出违背党性、违背师德的行为。
完善制度管住权力滥用 消除腐败滋生土壤
案件反映出,教育局长、学校校长掌握着教师调动、录用、组织实施基建维修、后勤管理、学生就读等权力,“一把手”权力过大,却缺乏有效监督。近年,各级政府对教育投入加大,特别是教育“创强”以来,教育事业发展迅猛,而配套的监管机制没有跟上,导致出现“工程建起来,干部倒下去”的现象。为此,教育部门应完善管理制度,切实防止权力滥用,突出在重点环节的廉政风险防控,消除腐败滋生土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