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肇庆高新区出台《关于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 建设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的若干意见》等“1+N”系列政策,提出设立1亿元创新驱动发展资金,推进创新创业与科技创新成果转化。
创新驱动发展资金分为创新创业专项3000万元和科技金融专项7000万元。创新创业专项包括协同创新与平台环境建设专项1000万元,主要用于新型研发机构、企业工程研发中心(重点实验室)、产学研合作等扶持;孵化育成体系建设专项1000万元,主要用于孵化器建设、孵化企业成长等扶持;产业技术创新专项1000万元,主要用于支持技术创新活动、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培育高新技术企业和推进产业转型升级等。以上专项资金一定五年,以后根据肇庆高新区经济发展情况适当增加。
科技金融专项包括2000万元的科技金融结合专项资金,主要以创业投资补助、债权融资补助、企业上市奖励、科技与专利保险补贴等方式促进企业借助金融手段加快发展;2000万元创业投资引导资金,推动创业投资机构重点投向初创期、成长期科技企业;1000万元创新创业种子资金,以股权投入方式重点支持高新技术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创新创业项目;1000万元的创业投资风险补助资金,对在肇庆高新区注册并投资于初创期科技型中小微企业的创业投资机构予以补助;1000万元的贷款风险补偿资金,用于科技型中小微企业融资过程中发生的风险损失补偿。
此外,肇庆高新区还将实施人才引进“123鲲鹏计划”,围绕主导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力争到2020年引进培育10个创新创业人才团队、20名创新创业领军人才(其中创新领军人才10名、创业领军人才10名)和3000名左右重点产业急需紧缺人才,以此带动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队伍建设,集聚引领肇庆高新区科学发展的高层次人才及团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