端州区人民政府、鼎湖区人民政府、高要区人民政府、德庆县人民政府、封开县人民政府、市直有关单位:
为做好广东省西江干流治理工程建设征地和移民安置工作,维护各方合法权益,保障各项工作顺利进行,根据《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条例》的相关规定,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禁止在广东省西江干流治理工程占地区新增建设项目和迁入人口。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工程概况。广东省西江干流治理工程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批复的《广东省流域综合规划(2013-2030)》建设。整治防洪堤40处,共长65.17公里,包括:贺江封开县城段险工段、都城联防堤加固等;重建(加固)涵闸63座,包括:蟠龙口水闸、蓬远水闸等。涉及肇庆市端州区、鼎湖区、高要区、德庆县、封开县和云浮市云安区、郁南县共2个地级市7个县(区),详见附图。
二、工程占地范围。广东省西江干流治理工程在本市行政区范围内建设的堤防(包括堤身加高培厚、堤防防渗、堤防路面、护岸、挡土墙和防浪墙)和涵闸(包括重建和加固)等建筑物的工程占地范围,详见附图。
三、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广东省西江干流治理工程占地范围内新建、扩建、改建项目,不得开发和修建(装修)房屋及其他设施;不得开荒、修挖鱼塘和新栽种经济果木、花卉、农作物等。违反上述规定的,实施搬迁及征收土地时一律不予补偿。
四、除新生儿随父母入户以及夫妻投靠迁入、原属地户籍人口回原籍落户(大中专院校毕业、参军复退、刑满释放)等按规定准许迁入外,禁止向广东省西江干流治理工程占地范围迁入人口。违反规定迁入的,一律不按移民安置,搬迁时不予补偿。
五、本通告发布后,工程占地及移民安置区内的实物调查工作,由项目法人单位会同我市有关部门实施。
六、工程占地范围内的所有单位、组织和个人要严格执行本通告的规定,积极支持配合有关部门开展工程建设。对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干扰实物调查和工程建设、移民安置工作的,依法追究责任。
七、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执行,至广东省西江干流治理工程建设竣工之日止。
特此通告。
附图:广东省西江干流治理工程占地范围图(肇庆市境内)
肇庆市人民政府
2017年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