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上半年,德庆县纪委监察局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注重运用纪律审查“四种形态”,聚焦农村基层党员、干部违纪违法案件。半年来,全县纪检监察机关共立案83件,给予党纪政纪处分27人,取得明显的实效。
践行“四种形态”着力推动第一种形态实施
德庆县各级党委、纪委认真贯彻落实从严治党的要求,把开展谈话提醒作为落实“两个责任”的有力举措和抓早抓小的有效手段,积极推动“咬耳扯袖”、“红脸出汗”常态化开展,及时纠正党员干部中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防止小问题演变成大错误。上半年,共约谈540人次,其中县处级领导20人次,乡科级领导286人次。函询74人次,诫勉谈话3人次,书面检查4人次,通报批评12人次。
此外,德庆县纪委不断探索落实“四种形态”的方式方法,受处分的27人中,给予轻处分17人,占比63%;给予重处分8人,占比29.6%;涉嫌违法犯罪移送司法机关2人,占比7.4%;为23名党员干部澄清了问题,保护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
以线索排查为抓手推动基层党风廉政建设
今年以来,德庆县纪委监察局继续加强农村线索排查的力度,制定了镇(街道)班子包村包案工作方案,构建市、县、镇、村四级包片包案工作机制,形成线索集中排查工作合力。要求镇(街道)党(工)委要负起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在线索集中排查工作中,不但要亲自研究部署,而且要亲自抓好推动落实;要求镇级纪委要负起具体排查职责,将大部分精力、人力、财力向排查聚焦,摒弃等靠要的思想,杜绝不会排、不想排、不敢排的念头。对一些问题比较复杂、久攻不下的线索,或落实不力、工作推动不理想的、不够重视的镇(街),县纪委监察局成立专门的工作组直接对其开展重点排查。
上半年共排查出各类违纪违法线索150条,其中七类线索120条,占比80%;转立案82宗,给予党纪政纪处分25人,其中乡科级4人。
发挥巡查利剑作用推动“两个责任”落实
参照省委巡视组的做法,德庆县成立了县委监督巡查组,通过听取汇报、查阅资料、召开座谈会、个别谈话和现场巡查等方式,重点从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班子成员遵守“六项纪律”、执行民主集中制和“三重一大”事项集体议事决策制度等方面展开巡查,并及时反馈巡查结果,指导督查、被巡查单位查漏补缺,建章立制,防止类似问题再次发生,有效推动“两个责任”的落实。
2014年12月至今年6月,共巡查了新圩镇、凤村镇、县水务局、县民政局、县旅游发展局等5个单位,共发现问题线索20个,转立案4宗。
德庆县纪委监察局相关负责人表示,下半年,全县纪检监察机关要认真贯彻落实市纪委的决策部署,做到四个“绝不手软”,即对不收敛不收手、顶风违纪违法的绝不手软,对不忠诚不老实、组织给机会不珍惜的绝不手软,对自以为有关系、对抗组织调查的绝不手软,对纪检监察干部的违纪违法行为绝不手软,坚决打赢正风反腐的攻坚战持久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