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自全市各界的34名听证代表参加了听证会。 记者 黄舒婷 摄
昨日上午,市发改局在湖滨酒店召开关于我市调整污水处理费标准价格的听证会,来自全市各界的34名听证代表就污水处理成本、污水处理费调整对居民和企业的影响等方面各抒己见。大多数听证代表均认为污水处理费价格调整有其必要性,超过三分之二的代表赞同方案一。对此,听证人表示将在会后综合各方意见,形成具体方案后报市政府审批。
超三分之二代表赞同方案一
听证会上,听证人之一,同时也是听证方案提出人的市发改局价格审批科科长卢坤华陈述了定价听证方案,并由市价格成本调查队及市价格协会的负责人介绍了定价成本监审结论及相关情况。
随后,来自全市各县(市、区)、各行各业的34名听证代表分别就发改局提出的两个听证方案(详见附表)发表意见。绝大多数代表均认为本次调整价格具有必要性。来自市工商学会的听证代表陈贤棠表示,经过调研,他发现我市的污水处理压力较大,投入并不足够,同时污水处理企业利润率低,负债率则偏高,不利于我市污水处理事业发展,因此提价具有必要性。
最终,方案一由于居民用水价格偏低,能最大限度减轻居民负担,得到了23名听证代表的支持。而另外11名听证代表则认为方案二的价格虽然较方案一高,但仍在可以承受的范围内,收取资金可以更好地支持我市污水处理事业发展,而且灵活性较好,因此赞同方案二。
此外,目前收取污水处理费是按照排水量进行计算,本次价格调整后还将部分收费标准改为按用水量进行计算,不少代表认为这样的计算方法显得科学,而且较为明了。
方案一“阵营”:调价应尽量减轻居民负担
记者发现,本次听证会上的居民用户听证代表大多倾向于方案一,而工商用户、利益相关方及经营方的代表则大多倾向于方案二。
来自广宁县南街镇护国社区的听证代表陆海飞称自己赞同方案一,但是他认为广宁作为山区县,群众收入与其他相对发达的县(市、区)相比偏低,加上经济增速有所放缓,目前提高污水处理费征收标准并不合适。他希望相关政府部门能考虑实际情况,放缓提高征收费用的标准。
作为政府部门代表参加听证的市水务局工作人员廖树材表示,合理提高用水成本能提升市民的节水意识,避免浪费,减少排放污水量。此外他认为,调整价格应当尽可能减少对社会的影响,较小幅度的提价有利于社会的认可度,因此他也赞同方案一。
方案二“阵营”:合理收费可促进污水处理事业发展
记者了解到,我市目前的污水处理设施项目建成投入使用后,初步估算仍需投入约12亿元用于配套管网的建设和维护,但我市财政基础薄弱,资金投入有限,昨日的听证会上,不少代表也关注到这方面的情况,并以此作为支持方案二的依据。
作为本次价格调整的利益相关方和经营方,来自肇水集团的听证代表罗凌勇、程志荣、丁学军等在发言时表示,市民对环保的要求越来越高,污水处理企业需要承担的责任较大,由于污水具有腐蚀性,设备更新、维修的支出非常大,加上未来黑臭水体治理也对污水处理企业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他们认为按照方案二更有利于污水处理事业的发展。
“根据2016广东省统计概要公布的数据,肇庆户均3.12人,每户用水量208立方米,按照一年计算,方案二比方案一每户也就多收10元左右,属于大部分家庭可承受的范围,但是方案二能更好地提供资金发展我市的污水处理事业,因此我赞同方案二。”市人大代表侯爱玲算了一笔账,阐述了自己赞同方案二的原因。
来自鼎湖广业环保水务有限公司的听证代表陈镏昶表示,方案二中规定了基准价,允许各地根据规定程序按上浮不超过10%征收,这样较为灵活,可操作性强。
建议 建立污水处理费阶梯价格
此外,在听证会上,不少代表还根据实际情况,向相关部门提出了意见。工商用户代表周启斌提出,工业污水也需要按实际情况区别对待。
“比如我的企业,用水量大,但是都是用作冷却,并不产生污水。而收取水费的时候却收了我的污水处理费,这对于我而言无形中增加了一大笔支出。”周启斌说。
也有听证代表提出,能否参照阶梯水价的形式,对污水处理费也实行阶梯价格,以区别对待不同的排污人群。同时也可以建立污水处理费动态调整机制,避免出现污水处理费只升不降或长期无变化后突然大幅提升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