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记者从端州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了解到,在食品摊贩经营区域内符合登记条件的食品摊贩,须在2016年1月30日前按照《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下称《条例》)规定的食品摊贩登记条件要求,到辖区办事处办理食品摊贩登记卡,逾期未登记的,不得从事食品经营。随后,记者走访了部分食品摊贩和端州区食药监局。
这是好事,让市民买得更放心
日前,记者来到城西街道厂排疏导区。只见那里摆满摊档,有卖鸡鸭鱼肉的,有卖蔬菜水果的,俨然一个菜市场。
采访中,不少食品摊主表示支持《条例》的实施。“我觉得这是一件好事,以前生怕有执法部门人员来查我们,见到穿制服的执法人员就像老鼠见到猫一样。如果被抓到罚款,那就等于白干了。”在厂排疏导区摆卖早餐的关大叔说,原本他想在周边开个餐饮店,但无奈店铺租金较高难以支撑,所以才做起了小贩。
而在疏导区里购物的市民张姨告诉记者:“这些食品摊贩都是从以前的旧市场搬过来的,大家都是老街坊了。如果经正规的渠道认证,我们买东西就更加放心。”
随后,记者在沙街市场周边随机采访了多名市民,他们都表示不知道《条例》实施一事,但希望能落实到位,让他们以后买食品更加放心。
据了解,端州城区食品小作坊和食品摊贩数量多、涉及面广,一直是食品安全监管的难点和重点。端州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副局长李忠伟说:“据我们了解,目前,端州区里共设有顺景、20号码头、芙蓉公园南侧和厂排等4个临时摆卖疏导区。经过初步摸底排查,辖区内共有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120家,摊贩170多家。”
区域内食品摊贩须在本月30日前完成登记
端州区食药监局副局长李忠伟表示,按照《端州区食品摊贩登记管理工作方案》规定,该方案下发前已经设立的食品摊贩经营区域(疏导区)内符合登记条件的食品摊贩,须于2016年1月30日前按照《条例》规定的食品摊贩登记条件要求,到辖区办事处办理食品摊贩登记卡,领卡的食品摊贩应当在其摊档的明显位置张挂食品摊位登记。
李忠伟告诉记者,所谓的划定区域经营,是指县(区)政府根据本辖区的实际情况,指导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依法划定区域和时段,供摊贩经营。划定的食品摊贩经营区域和经营时段,需要向社会征求意见。幼儿园、中小学校周边不得划定为食品摊贩经营活动区域。
违规食品摊贩依然会被查处
然而,食品摊贩申请登记卡后并不是什么食品都可以经营。李忠伟表示,食品摊贩不得经营冷荤凉菜、生食海产品、发酵酒以外的散装酒;不经复热处理的改刀熟食(即烧卤熟肉产品再行切开销售的产品)、现制乳制品、冷加工食品等。
“违规的‘走鬼’仍将被依法依规查处。”李忠伟告诉记者,“在划定的食品摊贩区域和时段以外,占用道路及其他公共场所的流动食品摊贩,将由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依法查处。”
据介绍,目前,食品摊贩登记管理工作涉及面广、时间紧、任务重。端州区各街道办需在完成登记后的10个工作日内,将食品摊贩登记信息告知区食药监局,逾期未登记的食品摊贩,不得从事食品经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