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生油是不是“纯天然”“无添加”的土榨油就好呢?近日,高要法院就审判了这样一宗案件。
李某于2013年12月开始,在高要区经营一间粮油店并进行花生油的生产、销售,该店花生油生产工艺简单,条件简陋,且没有任何花生油质量检测设备,但许多人认为能看到“现榨现卖”,就是好的纯天然花生油,因此,该店花生油销售生意火爆。
2015年5月,高要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该粮油店进行检查,发现该厂生产的花生油并未领取食品生产许可证(QS证),工作人员对现场存放的散装花生油抽样封存后,经国家糖业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检验,该油厂生产的花生油黄曲霉素B1实测值为284.5μg/kg,不符合国家要求少于20μg/kg的标准,检验结论为不合格。(黄曲霉素是毒性极强的剧毒物质,具有很强的致畸、致突变、致癌作用)
高要区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李某违反国家食品安全管理法规,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足以造成其他严重食源性疾病,其行为已触犯了我国《刑法》第一百四十三条的规定,构成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高要区法院依照我国《刑法》有关规定,以被告人李某犯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判处其拘役四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