品牌店商家将回 收的超标电动自行车“打 包”,卖给废品收购站。实习生 严炯明 摄
市民在选购符 合国家标准的电动自行车。 实习生 严炯明 摄
肇庆禁止超标电动自行车上路行驶的相关措施将于3月1日起正式执行。据交警部门的统计资料显示,目前我市已办理临时通行登记的超标电动自行车有47954辆,禁行后,这些车辆将何去何从?以超标电动自行车为代步工具的市民,将重新选择哪些出行方式?若仍然驾驶超标电动自行车上路,将面临哪些处罚?就此,记者采访了部分市民、商家和市交警部门。
市民 或暂放车房或送人使用
市民黎小姐家住在城西厂排,工作单位在城东,她每天都驾驶超标电动自行车上班。但下月起,她就不能再继续驾驶这辆电动自行车了,“如果不能开的话,我只能把它放在车房里。”黎小姐说道。而市民章先生,则刚在上周末将他家的超标电动车运回了德庆老家,“这辆车还可以用几年,就这样荒废了怪可惜的。”
记者随机采访了2 0多名使用超标电动自行车的市民,部分表示会暂时将车辆放在车房。至于以后的出行方式,不少人选择乘搭公交车,也有市民将购买摩托车或自行车代步。
商家 符合国标的电动车畅销
记者走访了城区多家电动自行车专卖店了解到,不少商家开展了“以旧换新”活动,回收超标电动自行车。同时,符合国家标准的电动自行车销售市场从今年初起逐渐热起来。
城区端州四路附近有数家电动自行车专卖店,从2 015年年底开始,这些专卖店就推出了“以旧换新”活动,市民在购买符合国家标准的电动自行车时,可用旧的超标车折价购买,折价幅度在200至800元之间。
某品牌销售人员陈先生表示,他们店“以旧换新”活动在2015年12月开展,自那时起每个星期都会有约20名市民把旧车换成新车。“店里每天都有7、8名市民把旧超标车换购成新的符合国标的车。”另一知名电动自行车品牌销售人员冯先生说,“超标电动自行车禁行,符合国标的电动自行车随之畅销起来,我们每周都能卖出六七十台。”
旁边另一家品牌专卖店的工作人员刘先生的话也印证了这股销售热潮:“像上周末,店里挤满了过来买车的市民。我一个人就要同时招待5、6个顾客。”
采访期间,记者也看到不时有市民进店选购电动自行车。来选车的市民武先生说:“为了上班方便,我还是把超标车拿来换一部符合标准的车。”
归处 超标车主要流向废品回收站
来自市交警部门的统计资料显示,目前我市已办理临时通行登记的超标电动车有47954辆,其中,端州区有1. 9万辆。禁行后,这些车辆将归何处?
陈先生是上述开展超标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活动的某品牌店的销售员,他告诉记者,其所在品牌店回收旧的超标电动自行车后,将定时统一交回厂家,由厂家统一处理。
而其他销售商家则表示,他们将把回收的超标电动自行车当作废品卖出去。“车身就当做废铁,以每公斤4 到6 毛钱卖给废品回收人员,电池则卖给南海的电池厂。”商家冯先生说,一台超标电动自行车的回收价,加上电池也就250元左右。“制造厂家回收电动自行车的费用十分昂贵,所以一般不回收电动自行车,而是交由商家自行解决。这样,废品收购站就是这些旧电动自行车的一个主要归宿了。”他说道。
随后,记者来到城区大桥路,附近有多家汽配店可回收旧的超标电动车和车身电池。一家汽配店的老板邓先生说:“超标电动自行车的电池被回收后,将被送到电池厂里溶解后重新制造。不过,不排除部分不法商家把旧电池回收后翻新再次使用。”
交警 将严格执法,呼吁守法出行
2013年,我市公安交警等多部门依据国家四部委《通知》和广东省五部门联合发文部署,对超标电动自行车实施过渡期临时登记使用、限期淘汰管理。至当年10月底,全市超标电动自行车实施临时通行登记的有近4.8万辆,交警部门将该类车纳入机动车管理范围。但从今年3月1日起,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超标电动自行车将被视为无号牌两轮机动车,市民如继续驾驶该类车辆上路,将会面临行政处罚。
肇庆市交警支队副支队长黄健伟表示:“驾驶人有机动车辆驾驶证的,驾驶无号牌两轮机动车(超标电动自行车)上路,将面临暂扣车辆,记12分,罚款200元的处罚;如持高级别驾驶证的,还将面临降级。如驾驶人无证驾驶,则将面临15天以下的行政拘留,罚款1000元的处罚。”
黄健伟告诉记者,整治无号牌机动车辆是去年“创文”的重点工作之一。今年,结合“创文”工作要求,交警部门将继续加强整治无号牌机动车辆,对超标电动自行车采取严格措施进行管理,根据道路交通状况,在合适路段、时间进行集中专项整治。他呼吁市民,应遵守法律法规,不要再驾驶超标电动自行车出行。
目前,交通出行方式多样。黄健伟建议,在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市民可按照自身实际情况选择最合适的出行工具,做到守法出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