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广东省渔政总队肇庆支队获悉,从昨日零时开始,我市辖区水域为期4个月的禁渔期正式拉开序幕。
按照日前国家农业部发布《关于发布珠江、闽江及海南省内陆水域禁渔期制度的通告》,从2017年起,珠江禁渔期从每年3月1日零时至6月30日24时,包括珠江流域的干流、重要支流和通江湖泊内禁止所有捕捞作业。我市辖区水域禁渔范围包括西江、贺江、绥江、新兴江、北江等。
“禁渔期制度调整后,今年珠江水域禁渔开始时间比以往提前了1个月,总时间延长了2个月。这样更有利于保护水域生态环境,推动渔业可持续发展。”据广东省渔政总队肇庆支队有关负责人介绍,禁渔期间,一切从事捕捞生产的渔船将由渔政部门实行“船靠岸、网封存、证集中”管理,市渔政部门也将联合相关职能部门,对辖区水域、市场以及餐馆食肆开展定期或不定期巡查行动,实施全方位监管,严厉打击各类非法捕捞行为,并依法依规予以处罚,确保禁渔成效。
市渔政部门还提醒,禁渔期内,各酒楼、食肆、市场经营者严禁销售(经营)禁渔水域(江河)渔获物,同时自觉拆除或更改广告标语、菜牌名称等,不以“西江河鲜”等字眼误导消费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