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深入开展“解放思想,实干兴肇”教育实践活动中,市民政局树牢“民政为民、民政爱民”的理念,主动适应人民群众对婚姻登记公共服务的新期待,采取多项惠民利民措施,促进婚姻登记管理规范化,婚姻登记公共服务水平不断提升。
坚持依法行政 减轻群众负担
自2017年4月1日起,市民政局按照《广东省民政厅办公室转发民政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停征婚姻和收养登记费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做好行政事业性收费停征工作,全市婚姻和收养登记机关不再向任何当事人收取婚姻和收养登记费,并在肇庆民政网站和肇庆微信公众号公布公告,公示停征婚姻和收养登记登记费文件,接受社会监督。
此外,市民政局还严格按照《民政部关于进一步规范(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相关工作的通知》要求,采取部门间公函往来进行信息核对、印制便民告知条等方式,做好不再出具(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等相关工作,不再需要群众在婚姻登记信息使用部门和民政部门之间往返奔波,减少群众办事环节。
优化公共服务 方便群众办事
为方便市民利用节假日办理婚姻登记,满足人民群众对婚姻登记服务的新需求,市民政局积极调整婚姻登记服务时间,落实周末和法定节假日提供办理婚姻登记,并印发了《肇庆市民政局关于在周末和法定节假日提供婚姻登记服务的通知》,明确从2017年5月1日起,全市婚姻登记机关(9个县级婚姻登记机关,1个乡镇婚姻登记机关)在周六上午和元旦、劳动节、国庆节三个法定节假日第一天(即1月1日、5月1日、10月1日)上午(办公时间:9:00—11:30),正常为婚姻登记当事人提供办理结婚登记、 离婚登记、补领婚姻登记证等婚姻登记服务。
各地民政部门婚姻登记机关结合实际制定了周末和节假日办理婚姻登记时间安排表,将婚姻登记机关周末和节假日期间办理婚姻登记公告和时间安排表通过微信公众号、互联网、张贴上墙等方式提前向社会进行公布,并建立预约办理婚姻登记制度,提供预约登记网站和咨询电话,便于婚姻登记当事人做好准备办理婚姻登记,确保周末和节假日期间的工作有序开展。
加强规范管理 维护群众利益
针对我市部分婚姻登记处内设置婚纱摄影机构的群众投诉,前段时间,市民政局对婚姻登记机关进行了专项清理整治,下发了《关于全面关停婚姻登记场所婚礼服务部的紧急通知》,要求各地民政部门关停违规设置在婚姻登记机关的婚姻服务经营机构。经过整改,我市设有外挂婚姻服务经营机构的端州、鼎湖、高要、广宁、封开等民政部门婚姻登记机关已迅速于6月3日前全部关闭并撤离在婚姻登记场所内设的婚姻服务经营机构,有效防止了乱收费等损害群众利益事件发生。至此,全市10个婚姻登记机关均无内设婚姻服务经营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