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常在路上会发现,摩托车或电动车会突然‘窜’到道路中间,让人措手不及。”不少机动车驾驶人抱怨,摩托车和非机动车在道路中间混行,既影响了通行速度,同时又存在安全隐患。日前,记者走访了肇庆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交警指出,若发生交通事故,不按车道行驶者要承担相应责任。
市民:“机非”混行存隐患
“我每天都要开车从星湖大道途经端州四路到端州五路上班,这一路都胆战心惊的。”市民张女士对记者说,在端州四路,特别多摩托车和非机动车在道路中间行驶,只能小心避让着。
市民王先生表示,端州城区不少路段都存在机动车与非机动车混行现象,尤其是在未设置非机动车道或车道间未设隔离带的路段,一些电动车直接行驶在马路中央,这不仅会造成通行秩序的混乱,还存在着较大的安全隐患,“最怕的就是下雨天,视线会受影响,那么多摩托车和电动车抢行,稍不注意就会发生剐蹭。”
走访:混行现象较为普遍
随后,记者走访城区建设三路、端州四路、天宁北路、端州五路等路段看到,机动车非机动车混行的现象较为普遍。
在建设三路,记者观察了15分钟,便看到有30多辆摩托车、电动车穿行于机动车车流中。看似通畅的路面,却是险象环生。其中一辆摩托车上坐着2名小孩,这辆摩托车行驶在道路中间,车速一点也不慢。它先是超过了一辆小车,接着又绕开了一辆出租车,让人不禁捏了把汗。
交警:若发生交通事故,不按道行驶者要承担责任
肇庆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副支队长黄健伟表示,按照道路交通通行原则,摩托车应在机动车道上应在最右侧车道上行驶,没有划分车道的,靠道路右侧行驶,若要转弯或调头,应在临近路口才变线。
电动车属于非机动车,应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没有划分非机动车道的道路,应在距右侧道路边缘1.5米的范围内行驶。值得一提的是,驾驶电动车横过马路时,应在斑马线下车推行。
黄健伟告诉记者,近年来,摩托车交通事故一直高发,大约占了我市交通事故总数的七成。近两年,由于汽车保有量增加,摩托车交通事故量略有下降,但仍占六成左右。黄健伟说,若发生交通事故,违反按道通行规定的驾驶人要承担相应责任。
肇庆市公安局交警部门呼吁,现在我市正在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广大驾驶人要自觉遵守交通规则,按道行驶,文明出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