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日,记者在端州城区走访调查发现,继2013年肇庆市第一人民医院实施停车场收费服务后,市第二人民医院和市中医院将于11月8日起正式实施医院停车场收费服务。
昨日上午,记者在市中医院看到,该院正门显眼位置竖立着一块公告牌,上面写着:“根据端州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肇庆市中医院停车场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的通知》(端发改价格〔2017〕8号)文件精神,市中医院将于11月8日起正式执行停车场机动车停放收费服务。”
由于医院具有公益性质,市中医院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对停车场收费他们采取了相对优惠的标准,即规定:停车不超过2小时的车辆免费;就医群众车辆凭医院当天门诊或住院有效凭证可有优惠,以小汽车为例,就医群众车辆露天停放4元一次,非就医群众车辆露天停放6元一次;以12小时为计费单位,不足12小时按一次计费。
据市中医院相关负责人介绍,该院现有250个停车位,可是每天早上8时30分许,停车场就已经没有位置可停放,只有等停车场出来一辆车,才能进入一辆车。该负责人说,“前段时间,我们调查发现,有40%的车辆不是患者的车辆,却在占用医院有限的停车资源,造成医院车辆周转流动率慢和车位紧张等问题。于是,我们申请实施停车收费服务,以抑制不合理停车,保障急救车辆、就诊及就医车辆能够按需通行与停放。”
随后,记者前往肇庆市第二人民医院走访发现,该院正门、侧门显眼位置没有张贴关于医院停车场将要收费的告示。然而,记者从该院的官方微信公众号了解到,该院根据端州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肇庆市第二人民医院停车场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的通知》(端发改价格〔2017〕7号)文件精神,将于2017年11月8日起正式收取机动车停车服务费,收费标准和市中医院相同。
据了解,肇庆市第一人民医院已于2013年开始实施医院停车场收费服务。记者走访端州区各大医院发现,目前肇庆市第三人民医院、端州区人民医院、端州区华佗医院、高要区人民医院等没有实施停车场收费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