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我市出台《关于加快肇庆市现代服务业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进一步推进我市现代服务业的规模发展、集聚发展,在创新驱动发展引导资金统筹安排1000万元,用于扶持现代服务业发展。
据了解,此次出台的《政策措施》是根据新的形势和要求对2013年版本进行调整和完善。《政策措施》施行4年多来,对我市现代服务业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2016年我市现代服务业增加值占服务业增加值的比重为45.2%,我市“十三五”规划提出,到2020年该项指标要达到47.2%。
《政策措施》提出,促进现代服务业企业发展,支持企业打造品牌、创新经营模式、拓宽融资渠道等,增加了支持服务外包产业发展的内容。对经认定的省级服务外包示范城市和省级服务外包示范园区给予扶持,每家扶持资金150万元;对经认定的省级服务外包示范企业和重点培育企业,以及经备案的服务外包培训机构给予扶持,每家企业扶持50万元,每家培训机构扶持30万元;对上一年服务外包执行额超过10万美元(包含10万美元以下)给予每个企业不超过1万元业务奖励;超10万美元—50万美元(包含50万美元),给予每个企业不超过2万元业务奖励;超50万美元—100万美元(包含100万美元),给予每个企业不超过3万元业务奖励;超过100万美元—300万美元(包含300万美元),给予每个企业不过超4万元业务奖励;超过300万美元以上的,给予每个企业不超过5万元业务奖励。
《政策措施》提出,推进现代服务业项目建设,加大支持力度,保障用地需求。对列入市级以上年度重点建设项目投资计划的现代服务业项目、物流园区建设重点项目、重点港口码头建设项目和市现代服务业30强项目,在行业准入、土地供应、资金支持等方面给予重点倾斜,符合条件的由市创新驱动发展引导资金给予扶持。在不改变用地主体、不重新开发建设的前提下,鼓励利用旧工业厂房、仓储用房、传统商业街等存量房产兴办信息服务、研发设计、文化创意等现代服务业,其土地用途可暂不变更。对投资超过5亿元的旅游重大投资项目,在用地、税收、行政事业性收费等方面给予工业企业同等的优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