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四会市印发《四会市国家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全面、深入推进试点各项工作。
去年11月底,国家发改委等11个部委联合公布第三批国家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名单,四会市名列其中,成为全省唯一县级市试点地区。为加快推进四会市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工作,在广泛征求意见建议的基础上,四会市出台了该《方案》。
《方案》确定了四会市国家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工作7大任务,共39项子任务,涉及52个市直部门和镇(街道)。7大任务分别是: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建立多元可持续投融资模式、打造形成产城融合示范区、积极培育特色小(城)镇、建设绿色低碳城镇、建立健全城镇化体制机制和落实保障措施,努力把四会市建设成为广东产城互动融合发展示范区、国家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县级典范。
《方案》明确了四会市新型城镇化重大建设项目148个,主要涉及交通市政基础设施、能源保障、水利等11类工程,计划总投资1341.4亿元,“十三五”期间计划投资1143.9亿元。
为确保工作落实到位,《方案》要求各大项任牵头单位要制定具体的年度工作方案。各具体工作责任单位要制定工作实施方案,进一步明确各项工作责任。同时要求各部门统一思想,强化责任落实、做好政策研究,形成合力,共同推进试点工作。
四会市将召开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工作推进会,并抓紧对重大项目融资情况进行梳理,积极筹备整体融资授信,加快规划编制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