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党委宣传部,肇庆高新区党群办,肇庆新区党政综合办,肇庆学院党委宣传部,市直宣传文化线有关单位:
一直以来,尤其实施文化名市、文化强市战略目标后,我市广大文艺工作者自觉投身繁荣发展文艺事业的实践中,大力推进文艺创新,努力创作文艺作品,积极践行“爱国、为民、崇德、尚艺”的文艺核心价值观,推动我市文化大发展大繁荣,为建设幸福肇庆提供精神动力和文化支撑,涌现出一批德艺双馨的优秀文艺工作者。为深入贯彻市委十届九次全会精神,落实《肇庆市建设文化强市规划大纲(2011-2020年)》,强化我市文艺界崇德尚艺的良好风尚,决定从2012年起评选肇庆市“德艺双馨”文学艺术家活动,以后每三至五年一届评选。经市委分管领导同意,现将首届评选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发展道路,坚持“二为”方向和“双百”方针,坚持“三贴近”原则,引导和激励广大文艺工作者加强社会责任感和职业道德建设,刻苦钻研业务,勇攀艺术高峰,不断提高文艺创作水平,努力成为品格高尚、艺术精湛的文艺家,切实担负起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的神圣使命,进一步推动文化强市建设步伐,为实现建设幸福肇庆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作贡献。
二、评选原则
(一)坚持德艺双馨导向,评选具有端正的人格品质、高尚的思想品德和强烈的社会责任感的文学艺术家。
(二)坚持文艺成就标准,评选具有较高的文学艺术成就,能够代表我市文学艺术创作与研究发展水平的文学艺术家。
(三)坚持工作实绩要求,评选长期在我市从事文学艺术实践工作,对肇庆文艺事业繁荣发展做出突出贡献的文学艺术家。
(四)坚持全面客观原则,评选应兼顾文艺门类与不搞绝对平均照顾的统一,力求准确反映我市文艺事业发展的风貌。
(五)坚持好中选优、宁缺毋滥原则,评选艺德更高尚、从艺时间更长、艺术贡献更突出、艺术成就更显著、业务条件更完备和专业技术(学术)资格更高级的文学艺术家。
三、评选范围
此次艺术家评选包括文学、书法、美术、工艺、摄影、音乐、舞蹈、戏剧、影视、曲艺、民间文艺、文艺评论等各艺术门类的文学艺术家。
四、评选名额
评选首届肇庆市 “德艺双馨”文学艺术家总名额暂不定,同一门类原则上不超过2名。
五、评选条件
(一)基本条件:从艺20年以上且在肇庆市工作满10年以上的文学艺术家(户口不限,年龄不限,行业不限;计算从艺和工作时间截至2012年11月30日)均可参加评选。
(二)综合条件:忠于祖国,热爱人民,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遵纪守法,积极工作,热心公益,有高度的事业心和社会责任感;积极参加文艺创作和各种艺术展演等文学艺术活动;情操高尚,艺品高格,为人谦逊,乐于奉献,社会公认度高。
(三)业务条件:评选表彰的文学艺术家必须在文学艺术创作、文学艺术理论研究、文学艺术活动组织、文学艺术人才培养等方面对肇庆文艺事业做出突出贡献。必须具备下列标准:
1、在文学艺术领域里,是某一文学艺术创作流派公认的主要代表人物之一,对某一文学艺术创作风格和流派的发展有所创新。
2、创作的文学艺术作品或塑造的文学艺术形象,曾经在全市或更广泛范围传播,在群众中声誉良好,有较强的影响力。
3、本人、本人作品或个人作为主创人员参与集体创作的作品曾获由广东省或本省级以上党政机关、人民团体、社团组织等批准设立、颁发的艺术成就奖(具体奖项参见附件2)或荣誉称号。
4、获得人事部门批准的文学艺术类高级专业技术资格;属副高技术资格的,必须是艺术家协会国家级会员,或文学艺术类国家级技术(鉴定)专家。
六、评选表彰
评选工作分初评、中评和终评三个阶段。其中初评由各县(市、区)党委宣传部、肇庆高新区党群办、肇庆新区党政综合办、肇庆学院党委宣传部,以及市直相关部门、各文艺家协会分别牵头组织;中评由市“德艺双馨”文学艺术家专家评审委员会(另定)组织;终评由市“德艺双馨”文学艺术家评选组织委员会(另定)组织。推荐评选要向基层和一线倾斜,原则上不评选县处级以上现职领导干部。初评工作分别由各县(市、区)党委宣传部联合文广新局(文体旅游局)和文联成立初评委员会,按照行政区域和艺术门类推荐;市级各艺术家协会按照艺术门类组织初评推荐。各县(市、区)和肇庆高新区、肇庆新区、市各艺术家协会或相关部门单位报送候选人不超3名,如无符合条件的,不推荐人选。推荐名单要按照评选条件和相关内容要求填写(见《肇庆市“德艺双馨”文学艺术家推荐表》),由上述各地、各单位集中报送市“德艺双馨”文学艺术家评选委员会办公室。
市“德艺双馨”文学艺术家专家评审委员会组织对各地、市直各单位推荐的初评候选人进行审查评选,提出中评候选人推荐名单,最后由市“德艺双馨”文学艺术家评选组织委员会研究审定,在我市主流媒体公示后予以表彰。
七、评选要求
开展市“德艺双馨”文学艺术家组织评选工作,是加强我市文艺队伍建设,造就更多的德艺双馨文学艺术家,推动我市文艺事业繁荣发展和文化强市建设的一项重要工作,各地、各单位要认真组织,广泛宣传发动,坚持公平、公正、公开,严格评选,推荐出德艺双馨的优秀文学艺术家。
请你们于2012年12月20日前,将“德艺双馨”文学艺术家评选综合情况、推荐候选人名单、《肇庆市“德艺双馨”文学艺术家推荐表》、“德艺双馨”文学艺术家主要艺术成就简介(2000字以内)及有关评选条件证明材料(从艺和工作时间、艺术成就奖、荣誉称号、专业技术资格、艺术家协会国家级会员、技术专家等)复印件,报送市“德艺双馨”文学艺术家评选组织委员会办公室。地址:肇庆市委大院综合楼4楼,邮编:526040,联系人:龙凯,联系电话:2284362;蔡海阳,联系电话:2283270,
传真:2231401,电子邮箱:zqwyw2008@163.com。
请市文联负责将此通知发至市各艺术家协会。
附件:
1、肇庆市“德艺双馨”文学艺术家推荐表;
2、省级以上党政机关、人民团体、社团组织等批准设立或颁发的艺术成就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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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肇庆市委宣传部
2012年1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