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菌吃细菌,细菌当补品”。提到对食品小作坊、路边摊的印象,不少市民都会这样开玩笑地说。不过,这个印象今后可能会大大改观。日前,广东省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了《广东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于10月1日起,正式与新修订的《食品安全法》同步施行。该《条例》的实施,将进一步解决食品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的食品安全监管问题。
对此,记者走访肇庆城区和部分乡镇集市,调查了解目前我市食品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的生存和管理情况,并采访市民和有关部门对《条例》实施的意见。
调查:路边摊“有瓦遮头”小作坊仍有“硬伤”
从9月26日起,一连几日,记者走访端州城区部分街道及学校周边,发现城区基本没看到推着小车叫卖的路边摊,它们多已转战室内经营,不过这些所谓的“店铺”均没看见相关经营证件,充其量只能说路边摊多了个“壳”;而在老城区,仍能看见不少临时摆卖的路边摊。
9月28日上午,在端州城区中心市场附近一条小巷,记者看见一中年女子利用狭窄的车房作铺面,里面摆放蔬菜、肉货等材料,车房门口则摆一辆牛杂车,该女子正煮牛杂,弄烧烤。记者看到,整个店面没有任何经营证件,也没有任何招牌。该女子告诉记者,要吃什么直接看着点即可,价格她会告知。这样做生意不担心城管驱赶?该女子表示,“入室经营”的话不怕驱赶,而且她只在白天开。
记者还走访了解部分食品小作坊的经营管理情况,发现卫生欠佳、设备简陋的问题仍是不少小作坊的硬伤。9月30日下午,在高要金渡镇要南一路附近,记者找到一家专榨花生油的小作坊。该小作坊的位置相对隐蔽,门外用帆布挡,没挂招牌。记者走进发现该作坊到处摆满油桶和简易榨油设备,地上油迹斑斑,不时能看见苍蝇在飞。作坊工人没开工,记者问他们是否有土榨花生油出售时,工人犹豫了下,然后回答说这个时节他们已不榨油了。当记者继续询问时,工人又突然称他们从来不榨油。不过,附近居民向记者透露,该作坊一直都有开工榨油,经常看到有花生油制品从里面运出,但可能最近查得严,作坊只做熟客生意。
回应:尽快完成普查登记 制定执法重点开展监督
据了解,食品小作坊和食品摊贩多分布在城乡结合部、乡镇、农村地区,具有“多、小、散、简”的特点,在很长一段时间里,这些群体在提供便捷饮食服务、满足城乡不同消费群体需求、发展农村经济、增加居民收入以及解决群众就业等方面起到重要作用。不过,一直以来,由于针对食品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的地方法规不够完善,对它们的监管在法律和政策层面存在“盲区”,一直是我省食品安全监管难点和重点问题。
据市食药监部门介绍,目前我市正不断完善食品安全监管体系和健全长效监管机制,深入开展食品整顿治理和示范创建,全市食品安全总体形势稳定并保持良好,无重特大食品安全事故发生。不过,该部门也坦言,目前我市监管力量仍比较薄弱,尤其是基层食品安全监管人员不足,与监管任务重的矛盾较为突出,日常基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难以完全到位,另外食品安全监管自动化、信息化程度低,缺乏动态监管,基层食品安全的技术水平也较低,农村食品安全监管协管网络建设还不成型。9月29日,我市召开宣传贯彻《条例》暨2015年全市食品安全工作会议,会上强调,各级要在十月底前完成摸底排查工作,完成区域内普查登记工作,乡镇政府、街道办要尽早谋划摊贩设置和信息登记工作。
作为此次《条例》的主要执行者,市食药监部门表示,下一步将加强基层执法装备和技术创新,提升基层食品安全监管执法能力,全市各级食药监部门将扎实做好《条例》的宣贯工作,尽快对辖区内食品小作坊和食品摊贩做好普查登记;同时对食品小作坊和食品摊贩制定执法重点,定期开展监督检查,对它们实施监督检查、抽查全覆盖,尤其要重点针对花生油小作坊开展监督抽检,对不符合《条例》要求的食品小作坊和食品摊贩坚决给予取缔。另外,对发现小作坊和摊贩不适宜经营的其他食品品种,将进一步研究分析,及时列入禁止经营目录,并向市政府上报。
解读:控制风险保障自由《条例》或实现三方共赢
根据《条例》,我省将明确对食品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的监管主体,同时对它们开展统一登记管理,建立食品小作坊禁止性目录管理制度,并实行免费培训指导、建设食品小作坊集中加工区等做法,从而进一步填补食品小作坊、食品摊贩地方立法空白,创新食品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监管模式,在有效控制食品安全风险的同时,充分保障食品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的经营自由。
对于《条例》,肇庆学院政法学院副院长、法学博士许英表示,该《条例》最大的亮点就是明确了监管主体和监管职责,对食品安全监管具有重大意义。
许英还认为,此次《条例》的制定做了不少创新,例如要求食品小作坊需申请登记证等,虽然这对大多数的小作坊来说,会在一定程度上增加其时间、运营等成本,但从长远来看,食品小作坊按规定履行登记等程序,经营更规范,那么群众也会更放心。然而,许英还表示,该条例是否能够发挥实效,最终还要看怎么去实施,而且能否实施到位。
广东端庆律师事务所主任、肇庆市人民政府法律顾问何成亮律师也表示,该条例对城市统一规范管理具有极大的促进作用,体现了政府、市民、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三方共赢。
他认为,该条例的实施不仅有助于政府加强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推进城市规范性管理,让市民能够买得放心、吃得安心,还有利于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的转型发展。例如一些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经统一规范管理后,能够成行成市经营,在提高了经济效益的同时,也增加了社会效益。
声音:新规有期待也有担忧
对于《条例》的施行,市民和摊主坊主们既有期待也有担忧。
市民李小姐平时喜欢光顾一些路边摊,她说临街随处有得吃,特别方便,但也常常担心那些街边食物处理得不够干净。对于《条例》的施行,李小姐表示,若能进一步规范食品摊贩和食品小作坊对食物的制作生产,显然是件好事,但如果“矫正过度”,把那些摊贩、小作坊都弄没了,恐怕会是一大损失,“我认为监管的目的是让小摊贩健康成长,而不是消灭他们。小摊贩小作坊一直存在,说明群众对其有一种需求,监管应重在引导,而不是抬高门槛令其生存艰难。”
在康乐市场开面点小作坊的张老板表示,《条例》实施后,各种更细更严的监管措施,必然会使他们作坊的经营变得更规范,日常打理会更注重细节,但他也表示,这样细化操作后,感觉应对监管的功夫会更繁琐,经营成本更大,面临生存的压力会大很多。而在肇庆学院正门推车卖关东煮的老黄对记者说,若能给他们流动摊贩办正式“身份证”,那肯定会经营起来更踏实,消费者对他们的食品也更有信心,不过他也坦言,路边摊的卫生、设施设备条件会比较差,他担心《条例》定下的门槛太高,他们最终达不到“颁证”要求,“在更多新要求的限制下,我们的经营会转型变得更加规范、安全,但如果过多限制,或实在达不到标准,我们可能会考虑直接放弃经营,转行谋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