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市政府公布了新版的端州城区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实施细则,进一步降低了公租房的准入门槛、放宽了保障范围,对通过公租房申请资格审核且暂时未分配房源的家庭还增加了发放租赁补贴的保障方式,并明确提出稳定就业环卫工人的家庭可申请公租房保障。
细则规定,端州城区公租房保障方式包括实物配租保障和发放租赁补贴,公租房保障申请对象为具有端州城区户籍的中等偏低收入和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端州城区户籍复退军人、军烈属、稳定就业环卫工人的家庭、新就业无房职工、城镇稳定就业外来务工人员等。与2014年起实施的细则相比,新版细则增加了发放租赁补贴的保障方式,公租房保障申请对象增加了端州城区户籍复退军人、军烈属、稳定就业环卫工人的家庭。
细则明确,申请公租房保障应在端州城区内无自有住房或自有住房家庭人均居住建筑面积未达到住房标准,并在申请之日前5年内未转让过自有住房(因重大疾病或离婚析产除外);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和家庭人均资产净值低于市政府公布的标准。申请人与共同申请人无机动车辆,摩托车和残疾人专用机动车除外;提出申请时未享受过购买安居房、经济适用住房、拆迁安置新社区住房等本市其他住房保障购房优惠政策。已享受住房保障购房优惠政策,但因重大疾病转让住房后再次造成家庭住房困难的;离异后未获得住房的一方;房改房人均居住建筑面积未达到住房保障标准,仍可申请公租房保障。相比于旧版细则,新版细则还删除了对不同类型申请对象的细化条件,对因重大疾病或离异而导致住房困难的家庭也保留了申请资格,更显人性化。
细则指出,公租房实物配租实行轮候分配,按申请审核年度、分类编组以现场抽签或电脑随机分配方式确定轮候选房、配租顺序。申请对象只限申请承租1套公共租赁住房,实物配租原则上按申请家庭居住人口与面积相对应,单身人士配租单间,2人家庭配租一房一厅,3人及以上家庭配租二房一厅。申请家庭有行动不便的残疾人或70岁及以上老年人可享有优先选择出入方便、楼层较低公租房的权利。
细则明确,租赁住房补贴发放对象为通过公租房申请资格审核且暂时未分配房源的家庭。租赁住房补贴计算公式为:租赁住房补贴=(人均保障住房面积标准-人均自有住房建筑面积)×家庭人口×补贴标准×补贴系数。具体标准为:人均保障住房建筑面积标准:15平方米;家庭人口标准:1人户按1.5人计算,2—4人户按实际人数计算,4人户以上每增加1人按0.8人计算;补贴标准:端州城区8元/人/月/平方米;补贴系数:低保家庭补贴系数为1.2,一般家庭补贴系数为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