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城乡规划局发布《肇庆市城市总体规划(2016—2030年)》征求意见稿。该规划是我市今后城市发展的总纲领,具有深远影响。其对规划期内的人口和城镇化设定平稳增速、显著提高空间管理要求,划定层层生态红线,并贯彻集约发展原则,控制居住用地供应,保障产业用地供应,保障城市健康、可持续发展。
平稳提速城镇化
全市人口及城镇化率平稳增长,规划至2020年,全市常住人口规模控制在435万人,市域城镇化水平为55%,城镇人口规模达到240万人左右。2030年全市常住人口规模控制在490万人,规划至2030年市域城镇化水平为65%,城镇人口规模达到320万人左右。
规划提出,将加速推进城镇化进程,引导人口向中心城区特别是肇庆新区集聚,不同区域间将实施差异化发展策略,按照全市主体功能区规划,不同的板块实行不同的经济发展战略、不同的发展模式、不同的评价考核办法,优化提升东南片区、加快发展西北部山区,促进两大板块协调互动,规划建设一批特色小(城)镇,建立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协调发展的城镇体系。
其中,II型大城市,即肇庆市中心城区人口规模控制在192万人内;I型小城市,即各县(市、区)的城区人口规模控制在20-50万人;II型小城市城(镇)区人口规模控制在10-20万人;小城镇人口控制在5万人以内。
三空间 三“红线”
规划划定的城市规划区范围(以下简称“规划区”)包括端州区、鼎湖区、高要区、肇庆新区、肇庆高新区(大旺),总面积约2990平方公里。规划将规划区划分为城镇空间、生态空间和农业空间,实行分区管控。
生态空间包括了生态控制线内一、二级管制区。规划至2030年,规划区内生态空间总规模不低于1962.21平方公里,占规划区总面积的65.6%。规划区范围内再划定生态保护红线326.22平方公里,包括自然保护区、水源保护区、省内重点防洪大堤和五大联围、全省性重要水源林和水库、国家一、二级生态公益林、生态敏感性极敏感区和高度敏感区和省级以上自然公园。生态保护红线实行最严格的管控措施,禁止从事与生态保护无关的开发活动,以及其他可能破坏生态环境的活动。
农业空间方面,规划区内的相关总规模不低于691.79平方公里,占规划区总面积的23.1%。
规划划定的城市集中建设区范围包括端州区(含双龙片区)、鼎湖区、肇庆新区、高要城区和肇庆高新区组成的用于城市发展和集中建设的区域,规划面积共471平方公里。规划至2030年,为保护城市生态格局、防止城市无序蔓延,划定城市、镇开发边界,引导城市科学布局与合理增长,今后城镇空间的开发均实施“定界管控”,规划划定了“开发边界红线”,城镇的集中开发建设区域须控制在城镇开发边界内,除生态工程和重大基础设施外,原则上禁止在“红线”外新增建设用地。
控制居住用地 保障产业用地
同时,加大对用地结构的调整和优化力度,提升土地利用效率和城市人居环境。合理控制居住用地总量规模,保障可持续发展。规划至2030年,城市集中建设区城乡建设用地面积为273.3平方公里,其中,城市建设用地面积为251.3平方公里,居住用地总规模为72.9平方公里,占城市建设用地的29.01%,人均居住用地38平方米/人。规划明确,此举意在避免居住用地无序蔓延。
同时,完善城市配套服务。包括构建完善的住房保障体系,提供合理布局、多途径供给的保障性住房。另一方面,提升居住环境品质,老城区以改善居住条件为目标,对现有居住用地逐步加以改造,配套建设公共服务设施,降低建筑密度,增加小区绿地,疏解老城区居住人口。城市集中建设区构建步行“15分钟社区生活圈”,以“15分钟社区生活圈”作为营造社区生活的基本单元,完善社区公共服务体系。
规划着重提出,划定产业区块控制线,保障产业规模。划定39平方公里工业用地区块控制线,至2030年,规划工业用地占城市建设用地比例确保不低于15%。优化工业用地结构,适度增加端州、鼎湖科技研发、2.5产业的用地比例,促进产城融合。
端州和高要的用地发展规划体现了融合发展,协调统一的路径思考。规划提出,端州-高要城区打破原有背江发展的格局,加快推进一江两岸融合发展,以端州城东、府城、城西三大组团为核心建设城市功能拓展轴线,加快对接南部高要功能组团,依托与端州的主要联系廊道推动高要南部组团集约化发展。居住空间协调,适度缩减大湾、白土等外围地区居住用地规模,控制高要西江新城、紫云新城居住用地开发规模,防止外围居住用地紧随工业园区蔓延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