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深入贯彻中央纪委、省纪委全会工作部署,进一步聚焦主责主业,持续深化“三转”,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在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推进作风建设、加强干部队伍建设等方面采取多项有效举措,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新进展新成效。
其中,我市信访举报工作目标管理工作考核成绩全省排名第一;全面开展镇街纪委工作机制改革的做法得到省纪委主要领导肯定,认为是基层组织和制度上的创新;案件审理规范化、开展市县镇三级巡察、政府投资工程廉情预警系统等工作均取得新进展,并在全省工作会议上介绍经验。
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强化问责追责
为促进我市全面从严治党落地生根,市纪委积极推动各级党委(党组)建立完善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推动市委建立市四套班子成员向市委常委会专题汇报落实主体责任情况制度,压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
同时,市纪委紧紧围绕全面从严治党这一主线,注重借助现代信息技术手段,推广应用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智能监管平台,对各级党组织、纪检监察组织和领导干部担责履责尽责进行清单化、动态化监控,实现“履责有痕,督责有据”,失责必追究,问责必从严。市纪委强化“两个责任”问责追责,上半年共问责党组织14个、党员领导干部48名,充分体现了党内专责机关从严治党的严肃性和纪律性。
此外,我市积极发挥政治巡察震慑作用,重点巡察市水务局、市国资委、市供销合作社等单位,并及时公开巡察反馈意见,督促整改落实。上半年,市县两级分别组织开展了村(居)“两委”换届专项巡察56次,确保村(居)换届风清气正。
推进作风建设:问责“为官不为”39人
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逐渐深入人心,纠正“四风”成效明显,但作风问题具有顽固性和反复性,我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坚持露头就打、执纪必严。
市纪委在全市范围内推行市县联合暗访、县区交叉暗访,上半年共组织暗访500多批(次),问责154人,暗访震慑力不断增强。同时,锲而不舍抓好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实,通报曝光违反“八项规定”精神案件39宗,处分114人。
市纪委还组织开展“为官不为和四风问题随手拍”活动,对东调洪湖及多条市政道路建设拖延问题启动问责调查,督促鼎湖区、怀集县对“三违四抢”、信访投诉乱作为严肃问责,全市问责“为官不为”39人,其中给予党纪政纪处分25人。
同时,我市积极探索运用有效机制保障“为官有为”,深入宣传贯彻容错纠错预警机制和构建新型政商关系实施意见,共为190名党员干部澄清了是非,鼓励党员干部干事创业。
保持惩腐高压态势:立案755件
我市坚持力度不减、节奏不变、尺度不松,持续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巩固了“不敢腐”氛围。2017年上半年,肇庆市纪检监察机关共立案755件,同比上升19.27%;其中,查处处级干部11人,同比持平;查处科级干部96人,同比上升54.8%。重点查处了德庆县原政协主席陈宁、市商务局原副局长叶军尤、封开县原政协副主席明燕垣等典型案件。
市纪委锐意创新,积极推进了一系列改革措施,派驻机构改革优化后,成效显著,上半年立案16宗,增长6成;镇街纪委工作机制改革后,上半年全市104个镇街纪委共立案 439宗,同比增长两成,经济类案件占比2/3,质量明显优化。其中,查处扶贫领域案件17件,查处村干部46人,线索排查主要工作指标排在全省前列。
深化标本兼治:
运用“四种形态”处理910人次
我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创新形式、结合实际开展廉政教育,构建“不想腐”“不能腐”机制,深入推进标本兼治。
全市纪检监察机关注重抓早抓小,构建良好政治生态,共运用“四种形态”处理910人次,其中运用第一、第二种形态占比89%,分别同比增长42%和16%。此外,市纪委配合市委开展典型案例警示教育5次,成为市委常委会的一项固定制度。
市纪委多措并举深化标本兼治,精心筹备全国性包公廉政思想研讨会,取消市县班子年度定额接待经费,对90个政府投资工程廉情进行动态监管,强化土地领域监督管理。
市纪委还在新闻媒体开设“廉政视线”专栏,展现我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成果,加强警示教育和舆论引导,营造反腐倡廉良好氛围。“清风肇庆”微信公众号影响力在全国同类公众号中位居前列,全社会尚廉氛围日益浓厚。
坚持严管厚爱:加强干部队伍建设
今年以来,市纪委继续坚持“严管就是厚爱”,抓好干部队伍建设。以全市深入开展“解放思想,实干兴肇”教育实践活动为契机,市纪委对标先进查找和整改存在问题,开办了5期“肇庆纪检学堂”,进一步增强纪检监察干部党性观念,厚实文化底蕴,不断提升思想政治素质和履职能力素质。
市纪委全面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自身建设,认真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抓好纪检监察干部谈心谈话和干部家访制度落实;组织全市纪检监察机关领导干部到贵州遵义开展党性专题教育;组织市县镇纪委干部参加各类业务培训班,实施“以案代训”“跟班轮训”,提升纪检监察干部素质和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