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进我市文明城市的创建,强化城市建筑运输车辆行驶秩序管理,预防重大交通事故的发生,7月29日,肇庆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第一大队召开车属单位会议,通报近段时间辖区涉及“泥头车”交通事故情况,公布1.25吨以上货车管理措施,以及部署“泥头车”集中整治行动。
“7月22日上午7时30分,在端州区桥西花坛路段发生一起两辆重型货车与一辆二轮摩托车相撞事故,导致摩托车上的两夫妻死亡,不仅留下死者可怜的孩子,还毁掉了几个家庭。这起事故本来是可以避免的,摩托车在黄灯转红灯时停下,严格遵守交通规则,但身后的大货车严重超载,又想抢道,就撞倒摩托车,导致其被旁边同样想抢道的大货车压过。”在观看了几个网上流传的触目惊心的货车事故视频后,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第一大队队长易朝晖引用身边的例子,再次为在场的大型货运企业和工地施工单位负责人敲响警钟。
据了解,我市交通运输安全正面临严峻形势,运输车辆存在超载、闯红灯、横穿马路等问题,安全事故频繁发生。今年上半年辖区发生一般交通事故35宗,重大交通事故8宗,死亡人数8人,受伤人数27人,经济损失10.6万元。其中涉及重型货车的交通事故4宗,受伤2人,死亡3人。
记者在会上获悉,为进一步加强重点车辆、尤其是“泥头车”的管理,我市将对1.25吨以上货车原则上禁止进入中心城区行驶。确需在禁行时段、路段内,用于城市抢险、救灾、医疗、环卫、市政工程和城市生产急需等用途的载货汽车,必须经过严格审批并办理《车辆准行证》后,方可按规定时间和路线进入中心城区行驶。
辖区内文明示范路(即端州二路至端州六路、天宁路全段)、宋城一路、宋城二路、江滨堤路和重点主干道禁止工程运输车通行。如市政建设等施工需求车辆必须途经上述道路,应严格控制其通行时间和路段。工程运输车每日22时前不得进入重点管控路段。
未办理《车辆准行证》进入禁行路段的重点车辆,或已办理《车辆准行证》却在准行期限内存在多次交通违法行为、发生交通事故负主要责任、不按路线和时间行驶的车辆,市交警部门将依法从严查处。
另外,针对市民多次反映“泥头车”在城区江滨堤段违规行驶现象,市交警部门联合水利部门采取增加电子监控设备、突击整治行动等措施加强堤路管理。堤围管理部门落实在江滨东路二塔渡口前以东方向、江滨东路新一中东西两个出入口等位置增设禁止1.25吨以上货车通行标志牌。
易朝晖表示,从本周开始,市交警部门将不定时、不定地点开展“泥头车”专项整治行动,排查运输企业安全隐患,严把工程运输车“进城关”,重点查处车辆扬尘飘洒、超限超载、改装改型、大吨小标等违法行为。运输企业应明确主体责任,加强驾驶人交通法律法规教育,抵制交通陋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