抢一些小钱会犯罪吗?答案是肯定的。为弄钱,15岁少年盯上中小学生,一个月内5次共对12名中小学生进行了持刀拦路抢劫。日前,端州区人民法院审理了这宗未成年人持刀抢劫案,两名未成年人因抢劫罪被判处5年有期徒刑。
今年15岁的贵州籍少年小刘是一名无业少年,总是流连于端州城区几个网吧上网打游戏,平时靠一些小偷小摸弄些钱度日。小刘曾因抢劫被端州区人民法院判处拘役,但刑满释放后仍不知悔改,想尽办法走“偏门”弄钱。于是,他把目光盯上了中小学生。
去年2月,小刘伙同15岁的同乡小王,以及未满14周岁的小李,干起了持刀拦路向中小学生抢钱的行当。
去年2月16日,他们在西江北路附近拦路抢得400多元以及一台手机,但受害的中小学生怕其报复,敢怒不敢言,这让他们更加肆无忌惮。他们三人分别在城区西江北路、体育中心、百花中学附近通过殴打、恐吓、持刀威胁等手段,共抢劫12名上放学途中的中小学生共540多元现金以及银行卡、手机等钱财。小刘三人“拦路收数”让附近中小学生人心惶惶。最终,经受害学生家长和学校的举报,端州公安机关在去年2月25日将他们抓获。
小刘、小王被移送起诉,小李则因未满14周岁未被起诉。端州区人民法院审理认为,小刘、小王使用暴力、持刀威胁等手段多次劫取他人财物,其行为均已构成抢劫罪。根据我国《刑法》相关规定,判决小刘犯抢劫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一个月,并处罚金三千元;小王犯抢劫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三千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