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记者从市环保局获悉,该局曾于8月30日晚上9时至31日凌晨展开夜间突击执法大行动,对陶瓷、铸造、制药等企业进行检查,铁腕整治企业偷排偷放、超标排污、无证排污等违法行为,7家企业被公布处罚情况。
◆7家企业处罚情况
1、高要市鑫祥不锈钢制品有限公司
检查现场发现:一台正在生产的加热炉配套的废气处理设施没有运行,存在“不正常运行防治污染设施等逃避监管的方式违法排放污染物”的行为。
行政处罚情况:1、罚款3万元。2、拟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2、广东肇庆星湖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生物工程基地
检查现场发现:锅炉废气处理设施废气排放口氮氧化物折算后排放浓度超标2.5倍。
行政处罚情况:1、责令该公司实施限制生产。2、罚款6万元
3、肇庆宜美佳陶瓷有限公司
检查现场发现:窑炉废气处理设施排放口颗粒物折算浓度超标2倍。
行政处罚情况:1、责令该公司实施3个月的限制生产。2、罚款5万元
4、高要市宏润陶瓷有限公司
检查现场发现:喷雾塔废气排放口颗粒物折算后排放浓度超标4.97倍。
行政处罚情况:1、责令该公司实施3个月的限制生产。2、罚款7.5万元
5、肇庆市联合兄弟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检查现场发现:锅炉废气排放口烟尘排放浓度超标4.74倍。
行政处罚情况:罚款7.5万元。
6、肇庆市纯一陶瓷有限公司
检查现场发现:1号喷雾塔的废气排放口颗粒物折算后排放浓度超标1.86倍。
行政处罚情况:1、责令该公司实施3个月的限制生产。2、罚款4万元
7、肇庆市锦田纺织有限公司
检查现场发现:锅炉废气排放口氮氧化物折算后浓度超标0.11倍。
行政处罚情况:1、责令该公司3个月内实施限制生产。2、罚款1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