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强化重点污染源企业监管,我市确定了190家企业为2015年重点监控企业,包括肇庆市国控企业、省控企业以及日常监控重点污染源行业。名单日前已在市环保局网站公布,其中,废水类企业36家、废气类企业70家、污水厂类企业23家、重金属类企业6 4家和危险废物类企业3家。
我市的玻璃生产、陶瓷、纺织印染等企业均被列入名单。按照要求,重点排污单位除公开基础信息外,还需公开每半年更新排污信息,包括主要污染物及特征污染物的名称、排放方式、排放口数量和分布情况、排放浓度和总量、超标情况,以及执行的污染物排放标准、核定的排放总量;防治污染设施的建设和运行情况;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及其他环境保护行政许可情况;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等。而列入国家重点监控企业名单的重点排污单位还应当公开其环境自行监测方案。
市环保局要求,各区(县)级环境监测部门加强对辖区内除国控企业以外的市重点监控企业监督性监测工作,并按照季度汇总监测报告至市站。监督监测频次至少一年两次。
上述190节家重点监控企业纳入2015年肇庆市信用管理名单,其每季度的监测结果将会汇总,环保部门据此将企业评为“绿牌”“黄牌”“红牌”,相关结果在信贷申请、项目审批方面产生影响。